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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管理
- 标题:
- 关于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 索引号:
- 357A03-08-2021-0007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人事司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分类:
- 人才管理 ; 公告
- 主题词:
-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劳动模范 公示
关于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并报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中央芭蕾舞团演员队等3个集体,续君寨等9名个人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881813
传 真:010-59881812
电子邮箱:rssbg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
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代章)
2021年8月31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并报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中央芭蕾舞团演员队等3个集体,续君寨等9名个人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881813
传 真:010-59881812
电子邮箱:rssbg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
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代章)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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