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部2009年度招考公务员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 索引号:
- 357A03-08-2009-18984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人事司
- 发布日期:
- 2009-01-14
- 分类:
- 公务员招考录用 ; 公告
- 主题词:
- 公务员 专业考试 面试 公告
一、专业考试
1、时间:2009年2月10日上午9:00
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地铁2号线东四十条站东南出口向南300米,富华大厦南侧)
3、形式:笔试,外语类考生将进行相关专业口试
4、内容:考查与考生报考职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面试
1、时间:2009年2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地点:同专业考试地点
3、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四、参加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参加我部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最低分数和人员名单如下:
1、最低面试分数
“办公厅办公室”职位:114.9分
“办公厅秘书处”职位:122.7分
“社会文化司文化馆处”职位:118.3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办公室”职位:118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管理处”职位:117分
“机关党委办公室”职位:118分
“对外文化联络局美大处”西班牙语职位:60.625分
“对外文化联络局西欧处”法语职位:68.75分
“对外文化联络局欧亚处”俄语职位:64.175分
(西班牙语、法语、俄语职位面试分数按公共科目分数与专业科目分数各占50%综合计算)
2、人员名单(按姓名首字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序号 |
姓 名 |
考 号 |
序号 |
姓 名 |
考 号 |
|
曹 玥 |
12611133116 |
24 |
田 甜 |
12618721225 |
2 |
陈金伟 |
12619512113 |
25 |
王卉莲 |
12611131921 |
3 |
邓 靖 |
12619322008 |
26 |
王珊珊 |
12618960305 |
4 |
高 晨 |
12611132202 |
27 |
王晓艳 |
12610531108 |
5 |
高 璐 |
12611133125 |
28 |
王 彦 |
12611132307 |
6 |
葛 凤 |
12610110705 |
29 |
王忠明 |
12613811219 |
7 |
韩 玲 |
12611231516 |
30 |
吴宾宾 |
12611131223 |
8 |
韩宗坡 |
12617860514 |
31 |
吴昊波 |
12619510705 |
9 |
胡茂瑾 |
12611132621 |
32 |
徐兴颖 |
12614417213 |
10 |
黄 珊 |
12617992416 |
33 |
闫季华 |
12612619222 |
11 |
黄诗洋 |
12613212930 |
34 |
杨迪雅 |
12617951103 |
12 |
黄 昕 |
12617691529 |
35 |
杨晓辉 |
12618372709 |
13 |
黄晔华 |
12611133102 |
36 |
袁青竹 |
12614417308 |
14 |
李琳琳 |
12617981627 |
37 |
岳 青 |
12618060101 |
15 |
李汶芮 |
12611132608 |
38 |
张郝淼 |
12611132822 |
16 |
李 燕 |
12617870315 |
39 |
张 慧 |
12618081611 |
17 |
刘 畅 |
12611131204 |
40 |
张 宁 |
12614122407 |
18 |
刘大伟 |
12618381813 |
41 |
张秀钰 |
12611131826 |
20 |
刘 怡 |
12617952928 |
43 |
赵昕然 |
12611133318 |
21 |
全 慧 |
12611132308 |
44 |
钟晓芳 |
12618151321 |
22 |
沈旭清 |
12613313003 |
45 |
周云磊 |
12618973003 |
23 |
师雅惠 |
12618730627 |
46 |
朱冬愉 |
12617711702 |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选,我部将统一组织入围考生到北京友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2、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有关要求
1、请考生遵守考试时间,在考试规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对考试规定开始时间前10分钟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地点的考生(每天上午8时50分或下午1时20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2、参加考试的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1份,1寸彩色照片4张。
3、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考试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需有学校盖章)1份,1寸彩色照片4张。
4、参加考试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位证明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1份,1寸彩色照片4张。
5、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6、请看到本公告考生于1月20日前与我部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联系人:李忠国 杨锋
联系电话: 010-59881828、59882111
文化部人事司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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