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部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工作的说明
- 索引号:
- 357A03-08-2008-18983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人事司
- 发布日期:
- 2008-10-14
- 分类:
- 公务员招考录用 ; 公告
- 主题词:
- 公务员 录用 说明
文化部2009年拟招录9名公务员。欢迎有志于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现将招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一致。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报考。报名时间、程序、公共科目考试的安排均以该网站公告为准。
报考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
三、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
2、法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考试初试
报考法语、俄语、西班牙语3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
初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文化部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通用语专业科目考试初试大纲》为准。
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时间为2008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
报考上述非通用语职位面试人选产生办法: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以招生简章为准。
四、专业考试(含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复试)和面试
1、人选确定
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我部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网站上公布。
2、考试安排
专业考试主要考查考生与报考职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将在2009年2月中下旬在北京集中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入围的考生均要求参加我部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职位的考生也需要参加我部组织的专业考试复试。专业考试的详细时间、地点、形式以我部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比重
报考普通职位考生的成绩比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报考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职位考生的成绩比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成绩的50%与专业考试初试成绩之和)占50%,专业考试复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五、体检和考察
我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工作,同时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对于填报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以我部网站具体通知为准。
六、其它事项
1、有关考试录用信息请及时登陆我部网站进行查询。
2、我部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59881828(每周一至周五08:30—16:30)。
附:文化部2009年公务员录用计划表
文化部人事司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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