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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关于开展“权益岗在行动:
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的通知
号:
357D01-17-2023-0004
号:
中青联发〔2023〕16号
发文机关:
共青团中央 中央宣传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网信办全国妇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
2023-12-07
类: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  通知
词:
电信 网络 诈骗

关于开展“权益岗在行动:
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中青联发〔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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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构建全社会参与反诈工作格局中覆盖面广、根植基层、贴近青少年的优势作用,形成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合力,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贡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联合创建单位组织本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广泛开展“权益岗在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各系统已命名国家、省、市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2023—2024年度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四、任务分工
  重点针对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校园贷”“培训贷”等网络贷款、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人员、冒充领导或熟人、虚假招聘、虚假购物、虚假征信、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网络婚恋交友诈骗等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多发高发电信网络案件类型和突出问题,各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立足职责分工,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活动。
  (一)宣传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推动新闻媒体持续推出反诈报道,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精度,形成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二) 政法委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动员和协调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开展反诈教育宣传,加强涉电信网络诈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三) 网信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网络空间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行业监管,监督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网络用户实名制,建立网络账号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网络管理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网络巡查监测,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会同相关部门整治查处涉诈网络黑灰产业。
  (四) 共青团组织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充分发挥团属媒体贴近青少年的优势,以青少年易于接受的形式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自护意识;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履行发现和报告青少年受电信网络诈骗侵害事件义务,畅通个案转介渠道,协助处置涉青少年电信网络诈骗重大典型案件。
  (五) 妇联组织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六) 法院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学校开展反诈法治讲座,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广大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针对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心理辅导、跟踪帮教等工作,促进涉案未成年人的转化。
  (七) 检察院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立足检察职能,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学校开展反诈法治讲座,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广大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针对未成年人沦为犯罪“工具人”等情况,加强调查分析,开展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
  (八) 教育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加强对各级各类学生群体的反诈宣传教育,推动反诈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九) 公安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开展“云剑”“断卡”“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托预警劝阻工作机制,有效精准预警,及时发现潜在受害人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反诈法治宣传,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广大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
  (十) 民政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反诈宣传教育,推动反诈知识进农村、进社区。
  (十一) 司法行政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积极开展青少年反诈宣传教育,开发青少年易于接受的反诈普法产品,提升反诈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教育帮扶,提高涉案未成年人转化率。
  (十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对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强就业招聘和培训信息管理,对求职和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青少年加强反诈宣传教育,防范青少年掉入“培训贷”陷阱。
  (十三) 文化和旅游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及时查处涉嫌引诱青少年参与网贷、网络赌博等网络文化产品和典型案件;鼓励开展反诈宣传的文艺演出等提升反诈宣传教育实效。
  (十四) 市场监管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依法做好企业登记注册自然人的身份核验,降低源头风险;加强广告、网络营销领域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基站、嗅探设备及发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广告行为;开展反诈宣传进市场、进企业活动,引导广告经营单位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广告宣传。
  (十五) 广电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积极创作、传播有关反诈内容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产品;加强广告播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平台进行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 精心组织。各联合创建部委对本系统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参与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提供支持;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负责专项活动协调工作;省级团委及相关部门承担本辖区内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参与专项活动的日常协调责任,负责开展交流,加强指导和培训。
  (二)注重宣传。各联合创建部委广泛宣传本系统专项活动的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做法,挖掘优秀案例并在本系统媒体上加强宣传,扩大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加强协同。各联合创建部委之间加强工作协同、密切配合,可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开展反诈工作,增强反诈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共青团中央      中央宣传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网信办
  全国妇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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