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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号:
357A02-99-2023-0001
号: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司
发布日期:
2023-03-27
类:
其他 ;  报告
词:
2022年度 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 报告

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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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中共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文化和旅游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部党组和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部党校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成“文化和旅游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路径研究”课题,加强理论武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快行业纾困政策落地。印发《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会同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落细落实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协调全国总工会印发文件,支持旅行社承接职工(劳模)疗休养和秋游等活动。同时,积极推动行业纾困发展各项帮扶举措落地落实,提振从业者信心,缓解企业困难,保持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稳定。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修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领域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下放至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北京市等区域内,对旅行社设立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演出市场、导游管理等业务“掌上办”“指尖办”。开展文化和旅游、文物领域涉企证照电子化工作,建成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立行政审批超时提醒机制,开展许可证到期延续业务“延期办”工作,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制定《关于涉及革命文物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建立完善卡拉OK曲库提供商内容自审机制,印发首批全国卡拉OK音乐违规曲目清单,实现从曲库源头到场所终端、从线上到线下一键式清理。推动制定《文化娱乐活动内容自审规范》和《剧本娱乐活动适龄提示指引(试行)》等行业规范,强化行业主体责任。建立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强化不可移动文物空间管控。推进信用监管,依法将违反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有关行为纳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投诉举报系统,实时处理有关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建设文物市场信息备案管理数据库。建设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建立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台账,加强技术支撑和动态管理。 

  (五)加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研究制定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印发《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持续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指导举办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公共文化产品云上采购大会。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完成第一、二批示范区复核工作。制定《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2022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等,深入推进“春雨工程”,实施“文化悦老”“文化筑梦”“文化助残”和中小学生文化志愿服务行动。继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和电子地图上线,完成旅游厕所国家标准修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行政治理规范化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印发《文化和旅游部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部署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立法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文物保护法(修订)立法进程。完成黄河保护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章节的起草工作。修订完成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文物领域法律适用规范。 

  (二)全力保障法律实施落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娱乐场所“取缔难”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实现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印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切实增强文物市场监管合力。 

  (三)健全规划标准制定实施机制。编制出台《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和《“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分别制定出台文化和旅游、文物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明确规划实施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立足文化和旅游实际,推动出台国家标准4项,发布行业标准7项,新立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1项。出台“十四五”文物保护标准立项指南,部署七大重点领域标准建设。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跟踪地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试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情况调研。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指导。部署开展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二)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部署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加强对相关问题隐患摸排处置。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7万余人次。部署开展艺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推进“清风行动”。部署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出版物市场有关执法行动。持续加大文物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在落实全过程记录、联合执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指导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首违不罚”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范围和工作标准。修订印发《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修订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制定标准评查细则,为执法队伍广泛开展案卷评查提供标准与依据。 

  四、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政务公开要求,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印发《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法治专家委员会、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单位的作用,为重大立法和改革事项、重要文件合同、涉法涉诉案件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国家文物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文物司法研究分会及专家委员会,强化文物司法保护合作。 

  (二)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严格执行我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等规定,对馆藏文献信息处置、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保障“红头文件”合法合规。印发《国家文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审核评估工作规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 

  (三)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在我部政府门户网站、“文旅之声”政务新媒体分别开设“政策法规”“权威图解”专栏,集中分类公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文本格式,持续做好动态更新;公示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工作指南,定期发布行政许可、取消、注销公告,促进行政审批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加强文化和旅游部新闻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国家文物局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组建国家文物局新闻中心,开通官网视频号,加强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建成新版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依法处理好各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矛盾化解功能,加强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指导,不断规范具体行政行为。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共处理3起行政复议案件,国家文物局共处理3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稳步推进信访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政策供给,把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实,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特别对涉及新冠疫情相关政策性问题,加强调研、分类评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化解措施,做好疏导稳控,努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把矛盾问题消除在萌芽。 

  (三)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培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部直属单位、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和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开展线上各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活动,全年累计培训执法人员0.6万余人次。举办全国文物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评选发布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加强以案释法。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背景板、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精神。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公共图书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宣传栏、展示墙、文化课堂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中国政府网、我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宣传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加强法治题材作品创作,用艺术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虽然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法治建设相关制度还需不断完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有待提高;普法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还做得不够等。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进展,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管,全面推动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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