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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三期、第四期)的通知
号:
357C01-99-2017-28420
号:
旅办发〔2017〕324号
发布机构:
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7-12-18
类:
其他 ;  通知
词: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三期、第四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旅办发〔2017〕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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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旅游业发展“515战略”和《“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我局决定继续举办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三期、第四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围绕乡村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创新、经营管理与服务创新、营销推广创新等,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带头人和创客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主要针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村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带头人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负责人(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培训对象),分2期举办,每期160人(每期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各5人)。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业态产品创新、乡村旅游营销推广创新、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分析等。

  四、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8年月1月4日-10日(4日报到,10日返程)

  第二期:2018年1月17日-23日(17日报到,23日返程)

  五、承办单位及培训地点

  (一)承办单位:四川省旅游培训中心(国家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

  (二)培训地点:

  1.第三期:成都西藏饭店(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0号;电话:028-83183388)。

  2.第四期:成都金河宾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18号,电话:028-86642888)。

  六、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七、其他

  (一)请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

  及分配名额认真组织选派参训人员(已参加过第一期、第二期培训的不纳入本次培训对象),并负责通知到参训人员本人。于12月29日之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承办单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电子邮箱。如参训人员确需临时调整,需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向我局作出说明。

  (二)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崔巍,电话:010-65201943,传真:010-65201900。承办单位联系人:张立,电话:028-86914144、13548022339,传真:028-86702085、86914144,电子邮箱:705794468@qq.com。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和“旅游人才”栏目下载。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 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三期、第四期)参训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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