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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2023旅游公共服务“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 索引号:
- 357A06-11-2023-0053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共服务司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 分类:
- 公共服务 ; 其他
- 主题词:
- 旅游公共服务 案例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2023全国旅游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经申报、推荐、遴选,确定了拟入选2023旅游公共服务“十佳”案例名单(附件1)和优秀案例名单(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映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135
传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17710129765@189.cn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3年12月7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2023全国旅游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经申报、推荐、遴选,确定了拟入选2023旅游公共服务“十佳”案例名单(附件1)和优秀案例名单(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映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135
传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17710129765@189.cn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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