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服务效能,文化部部署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以下简称“评估定级工作”)。根据工作安排,2014年将完成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现就评估定级总结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尽快完成本省(区、市)评估定级收尾工作,汇总本省(区、市)评估定级结果,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评估定级结果、评估总结报告(主要包括评估工作基本情况、文化站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加强文化站建设的意见建议等)和评估定级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1)报送至我部公共文化司备案;
二、请已完成评估定级工作的省(区、市)文化厅(局)自行进行公示、命名、颁牌工作;上等级文化站标牌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制作并颁发(标牌样式见附件2)。
三、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认真做好本省(区、市)评估定级总结工作,对评估定级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要进行宣传并加以总结推广。对评估定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相应改进措施。结合本地文化建设的需求,加快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和服务的标准规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文化部将适时召开会议对评估定级工作进行总结。
联 系 人: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 朱 渤 钟 华
联系电话:010-59881727、59881740
电子邮箱:ggsjgc@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迎宾楼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邮编:100873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汇总表
2.上等级文化站标牌样式(以陕西省为例)
文化部办公厅
2014年4月9日
附件1
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汇定级结果汇总表
省(区、市)文化厅(局)
| 文化站数量 | 参加评估定级文化站 | 建议上等级文化站数量 |
数量 | 参评率 | 其中 |
地(市州盟) | 总数 | 乡镇综合文化站数量 | 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数量 | 乡镇综合文化站 | 社区文化中心 (街道文化站) | 一级站 数量 | 二级站 数量 | 三级站 数量 |
数量 | 参评率 | 数量 | 参评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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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 | |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