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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奖励2006年“送电影下乡”活动优秀农村电影放映队和优秀农村电影放映员的通知
号:
357C01-11-2009-33470
号:
办社图发〔2007〕3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09-10-22
类:
公共服务 ;  通知
词:
“送电影下乡” 放映队 放映员 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奖励2006年“送电影下乡”活动优秀农村电影放映队和优秀农村电影放映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2日

办社图发〔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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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局),宁夏、西藏、甘肃省(区)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在2006年“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各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积极组织电影公司和农村电影放映队深入农村,深入群众,集中放映了一批优秀影片,丰富和活跃了元旦、春节期间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调动各地农村电影放映队和农村电影放映员工作的积极性,在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广电局推荐的基础上,文化部决定对在2006年“送电影下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北京市门头沟区电影发行放映服务中心放映队等200个优秀农村电影放映队和北京市延庆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处张庆春等400位优秀农村电影放映员给予奖励(名单附后)。每个优秀农村电影放映队奖励3000元,每位优秀农村电影放映员奖励1000元。奖金从中宣部2006年“三下乡”活动补贴经费中支出,由我部划拨到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广电局,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广电局负责发放。 
请各地认真做好对优秀农村电影放映队和优秀农村电影放映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保证送电影下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06年“送电影下乡”活动优秀农村电影放映队和优秀农村电影放映员名单


二00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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