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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主题
宣传展示工作的通知
号:
357A08-13-2026-0088
号:
办非遗函〔2026〕280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6-05-26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  通知
词: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宣传展示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主题
宣传展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办非遗函〔2026〕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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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6613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非遗保护传承意识,现就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主题宣传展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语 

  主宣传语为非遗,让生活更美好”。聚焦非遗系统性保护、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培育传承体验新场景、积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展现非遗传承实践活力,弘扬非遗时代价值,满足群众精神文化消费需求,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其他宣传语为:1.融入现代生活,培育传承体验新场景;2.激发传承活力,赋能经济社会发展;3.传艺传心传薪火,见人见物见生活;4.焕新场景,悦享非遗。各地也可结合本地特色确定宣传语。 

  二、活动内容 

  (一)展示非遗保护传承成果。各地要通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现场展示、师徒同台展演、青年传承人成果汇报等方式展示非遗保护传承成果。聚焦“非遗在校园”、“非遗在社区”、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非遗工坊建设等工作,吸引带动更多民众到社区活动室、校园非遗小课堂、非遗传承体验空间,参观了解、学习体验非遗,促进非遗保护成果共享,为群众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二)提升非遗促消费实效。结合“非遗消夏购物月”,依托各地非遗资源禀赋、地域文化特色,开展非遗促消费活动,推出非遗潮玩、联名文创等非遗好物,丰富优质非遗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需要。以非遗美食为重点,通过举办非遗市集、推出惠民措施、发布非遗美食地图等方式,挖掘美食文化内涵,培育餐饮消费热点,提升非遗美食的可见度和影响力。让非遗在融入日常消费中释放市场潜力,积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拓展保护传承新场景。各地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等要通过推出非遗特色展览、开设非遗研学课程等开展非遗的普及教育,打造可参与、可体验、可传播的非遗展示空间。结合“跟着非遗去旅行”“跟着电影赏非遗”主题活动,支持非遗项目进景区、度假区、街区,依托科技赋能非遗新展示新传播,培育非遗传承体验新场景。 

  (四)营造非遗保护传承良好氛围。各地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联动新媒体平台,形成宣传矩阵,扩大活动影响力和可见度。组织开展专家讲座、沉浸式体验、成果展览、交流对话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遗相关知识,展示近年来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成果和优秀案例,交流保护经验和保护措施,持续营造非遗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系统性保护,坚持守正创新,充分展现非遗在新时代的传承发展成果,推动非遗更好融入现代生活。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项要求,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务实高效、厉行勤俭节约。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活动内容价值导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请各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于61日前将本省(区、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重点活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618日前将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情况、亮点和经验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联  人:凌霄、江畅   

  联系电话:010-5988136959881368   

  电子邮箱:fyscbc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5月26  


附件:
  • 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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