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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
- 索引号:
- 357A08-13-2023-0065
- 文号:
- 文旅非遗发〔2023〕10号
- 发布机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 分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公告
- 主题词:
- 文化生态保护区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如下: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
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1月28日
相关链接: 5地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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