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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40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8-13-2018-33265
号:
文旅非遗函〔2018〕829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18-09-10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文旅非遗函〔2018〕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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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的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财政部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初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非遗保护已经成为全民参与、惠益全民的文化民生工程。您所提建议中的许多工作,我们正在积极开展。 

  一、关于政府加强对非遗项目支持和保护 

  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的制度设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队伍不断壮大,传承实践日益活跃,社会认同不断增强。 

  一是拓展非遗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举办非遗策展高级研修班,提高非遗展览展示展演水平,推动建立专业策展人队伍。在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大型节会活动上,提供推介展示平台,扩大社会参与和社会认同。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等文化产业展会上专门设立非遗展区,集中展示推介各地非遗产品。积极支持网络销售平台设立非遗产品销售平台,探索网络推广、销售模式。 

  二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等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了相关文件,专门明确企业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可享受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将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列入《“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计划支持建设219个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按照传统表演艺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传统民俗活动类建设。目前,已分3年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9.3亿元,支持其中125个项目建设极大改善了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基础设施条件。 

  此外,除对保护环境制定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外,政府采购没有针对具体产品的采购清单。鉴于非遗项目产品更多面对普通消费市场,与政府采购市场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不宜在国家层面建立有关非遗产品专门的政府采购制度和优先采购清单。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非遗产品有采购需求的,可按现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依法组织采购,帮助扩大非遗产品知名度,促进对非遗产品的保护与开发。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非遗保护体制机制。继续与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协调,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研究进一步完善支持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 

  二、关于因地制宜探索适宜的传帮带传承模式,促进项目发展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递者。加大对传承人群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其传承实践水平,激发传承活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鼓励和支持各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力。 

  一是《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要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积极推动非遗进校园,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编写乡土教材,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把非遗传承与素质教育、文化交流相结合,非遗项目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正在日益发挥对于青少年人格塑造、传统文化熏陶的积极作用,也丰富了德育、美育形式。 

  二是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文化和旅游部已经认定了五批,共3068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央财政每年对每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补贴,2016年从1万元增长到2万元,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也安排了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不断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探索,在研培计划、传统工艺振兴等重点工作中,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训与保护,促进非遗保护工作和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衔接,提高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是2015年起,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启动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称研培计划),以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目标,委托专业院校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活动,为非遗传承提供大学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2018年起,该项计划扩大为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截至20186月,110余所参与院校共计举办各类研修、研习、培训455期,培训学员2万余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覆盖总人数近5.8万人次。一些学员回到本地后办起了合作社,带动更多的人传承非遗,起到了培训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同时,文化和旅游部设立“非遗保护理论及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研究”重点课题,委托北京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12家单位承担分课题研究任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学术支撑。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进一步扩大研培计划实施范围,覆盖更多门类,惠及更多传承人群,推动非遗的当代实践,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研究并推动涉及非遗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起草,维护非遗传承人群权益,营造良好传承环境,推动传承实践活跃开展。 

  三、关于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企业走适合自身发展的市场化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代实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相融相通,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非遗将在保持历史传统的同时,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越来越多地融入现代生活的内容,反映出文化的延续发展。 

  一是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将14383个项目纳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为有效发挥该目录的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各地对列入目录的项目开展工作,做到每一个项目每年度有计划、有举措、有评估、有总结,切实推动传统工艺振兴。支持相关企业、高校、机构在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建了11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恢复和弘扬优秀工艺和元素,发展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培养传统工艺队伍、增强发展后劲。 

  二是通过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大力培训、培养新一代非遗传承人,帮助非遗持有者、从业者加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加深对本地、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传承人对所持项目知识、技艺和流变脉络的认识与把握,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了解时代变迁带来的审美变化和社会需求变化,了解国内外行业动态。帮助非遗传承人培养起关注需求变化、关注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变化的敏锐眼光,打开适应美好生活需要的想象力,从而不断丰富创作设计,拓展门类品种和形态功能。 

  三是通过培养队伍、健全机制、开展活动等,建立完善非遗传播工作体系。在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非遗主题传播活动。发动、引导媒体参与非遗的宣传和传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媒体综合运用图片、评论、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非遗公开课》《传承者》《手艺》等纪录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这些宣传传播活动为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传承非遗,推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研培计划,帮助非遗传承人群更好的将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把宣传传播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非遗宣传展示水平。通过建立专业传播队伍和策展人队伍,提高非遗传播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认真研究非遗传播规律,提高非遗传播能力,落实媒体的非遗传播责任,推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和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010-59882538 

    

    

  文化和旅游部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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