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1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357A08-13-2018-33259
- 文号:
- 文旅非遗函〔2018〕746号
- 发布机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分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函
- 主题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黄南州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文化和旅游部设立的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热贡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青海藏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文化和旅游部在实施县级“两馆”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重大工程和项目时,均对青海藏区在项目安排、中央投资标准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文物局共同实施《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青海藏区海北、黄南、海西、果洛等4个藏族自治州公共图书馆,海北、海南、果洛、海西4个藏族自治州群艺馆和黄南州博物馆均纳入规划,同时对上述建设项目的核定总投资全部由中央投资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共计20520万元。2015年以来,相继实施了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共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了约3万个村文化活动室。其中拨付2066万元支持了青海省1033个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十三五”期间,按照每个文化活动室2万元的标准为所有贫困村配置基本文化设备。2011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工作意见》。根据规定,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的标准,对青海省按照80%的比例予以补助,从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倾斜。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为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购置基本文化服务设备。同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青海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争取提高“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标准,不断加大对青海省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二、加大对青海省黄南州文化产业扶持力度
文化和旅游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办法,加大对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2014年3月,会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我国首个区域文化产业专项规划《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以特色文化产业为重点,对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具体部署,黄南州是规划核心区。自2014年起每年支持各地举办相关展览展示、论坛研讨、人才培养、项目路演推介等活动3-5场,推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信息交互平台建设,结合实施“文化产业创意创业人才扶持计划”助力走廊区域特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并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对藏羌彝区域予以重点支持。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将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列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4年来,累计支持全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225个,安排资金超过7亿元,有力支持了相关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已对青海仁俊热贡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热贡雕塑工艺品开发项目”等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相关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对于热贡文化传承及相关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了有力带动。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丰富举措、加强指导、提升服务,继续加大对黄南州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当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增收,促进热贡文化传承与弘扬。
三、支持青海省黄南州开展文化扶贫工作
经青海省文化厅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将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列为“非遗+扶贫”第一批重点支持地区,支持青海省同仁县加大传统工艺振兴力度,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培养,探索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帮助当地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习掌握传统工艺或相关技能,掌握一技之长,激发内生动力,带动就业增收。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支持青海省同仁县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
四、加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自2008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共7770万元,先后在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召开两次全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交流会、座谈会,组织开展了对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第三方评估。黄南藏戏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纳入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中央财政1200万建设补助资金已经于2018年5月下拨。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当地政府生态区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热贡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走出去”,不断增强传承实践活力,进一步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培训,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对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通过后正式设立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探索与旅游融合发展,通过发展旅游带动增收致富,增强当地群众对热贡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010-59881656
文化和旅游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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