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93号(文化宣传类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A08-13-2018-33257
- 文号:
- 文旅非遗函〔2018〕750号
- 发布机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分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函
- 主题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黄南州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支持力度的提案由文化和旅游部会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资源丰富、特色鲜明,拥有热贡艺术、六月会、藏戏、土族於菟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1项。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文化和旅游部设立的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08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共7770万元,先后在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召开两次全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交流会、座谈会,组织开展了对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第三方评估。黄南藏戏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纳入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中央财政1200万建设补助资金已经于2018年5月下拨。青海省同仁县近年来通过非遗保护传承发展了热贡艺术,进一步扩大了传承队伍,唐卡、堆绣、泥塑产品销售也已成为当地群众主要的家庭收入来源。同仁县吾屯村从事热贡艺术的家庭占全村总户数的98%,人均年收入从5年前的5000余元增长到3万余元。
一、关于热贡艺术传承发展工作
近年来,青海省高度重视热贡艺术传承发展工作,政府主导,社会带动,积极拓展传承渠道,优化热贡艺术品牌市场化“软环境”。省、州、县三级文化、教育部门协同发力,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热贡艺术传习所和非遗传承中心,支持当地学校将热贡艺术纳入教育教学活动,截至2018年5月,已建成各类非遗传习中心28个。目前热贡艺术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13名,从业人员4万以上;藏戏团体由5家恢复至18家,藏戏艺人达500余名。青海省黄南州政府出台了《金融支持热贡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及民间艺人在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非遗传习中心通过免除学费、食宿费,发放补助的形式招收学员进行培训,“热贡六月会”传统民俗活动逐渐恢复,参与艺人和群众数量不断增加。
二、关于热贡艺术知名品牌市场化
为进一步规范非遗传承,提升热贡艺术文创质量,青海省政府颁布了《热贡唐卡青海省地方标准》等6种联合标准,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热贡艺术品等级评价、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和热贡唐卡质量追溯体系,开展了唐卡二维码身份识别信息设置工作,从源头上解决了唐卡艺术品质量问题,规范了热贡艺术品经营市场秩序。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全国热贡文化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青海省委省政府将黄南州划入全省“一圈三线”旅游布局,全面推动热贡艺术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黄南州深入挖掘热贡艺术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优势,在线路设计、品牌推介、乡村体验、特色餐饮等方面,把文创贯穿于旅游发展全过程,增加文化内涵,积极推动乡村民俗游、文化体验游等新兴旅游业态。黄南州适时推出了“於菟舞”、同仁隆务寺正月法会、尖扎冬春季群众“射箭”等系列冬春旅游活动。近年来成功创建了A级景区5家,其中包括热贡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区在内的2家
三、关于热贡艺术助力精准扶贫
经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将青海省同仁县列为第一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加大传统工艺振兴力度,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培养,探索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以具有市场潜力、带动就业强的传统工艺项目为依托,以培训为抓手,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学习掌握传统工艺,激发内生动力,带动就业增收。引进有阵地、渠道和平台的知名电商企业和相关文化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帮助销售传统工艺产品,加大传统工艺产品在线下线上的宣传和营销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热贡艺术传承发展工作。指导黄南州保护传承好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断丰富传承实践,扩大非遗传承人群;进一步落实当地政府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培训;组织开展建设成果验收,对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实验区,验收通过后正式设立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继续扩大热贡文化知名品牌效益,进一步发挥非遗资源优势,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文化创新;做好文化扶贫,促进人民群众增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强当地群众对热贡艺术传承发展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656
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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