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88号(文化宣传类282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A08-13-2018-33253
- 文号:
- 文旅非遗函〔2018〕752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8-08-31
- 分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函
- 主题词:
韦震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桂西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提案》由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与当地的社会人文、自然等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为加强非遗及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和修复文化生态,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铜鼓文化等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福建、安徽、江西等17个省(区、市),包括103个国家级贫困县。各省(区、市)也设立了范围有大有小、特色鲜明的14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截至2017年底,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财政共支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6.9亿元。
一、关于设立桂西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近年来,广西积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推进非遗整体性保护工作。截至2017年底,广西共建设7个文化生态保护区。提案中涉及到的广西桂西北地区的5个民族自治县,已分别建设有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自治区级侗族文化(三江)生态保护区、苗族文化(融水)生态保护区和瑶族文化(金秀)生态保护区。因此,对桂西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文化形态、区域范围,与现有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关系等,还要进行充分研究;对设立桂西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还要进一步论证。论证通过后,再按照工作程序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申请。文化和旅游部将依据少而精原则,根据年度计划,稳慎设立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二、关于桂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开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依托本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节庆和会展活动,形成民族文化特色旅游节庆品牌。如百色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文化旅游节、宜州刘三姐文化旅游节等。加强民族文化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利用丰富的非遗资源,推介和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物品和工艺产品,如铜鼓、壮锦、绣球等。注重民族文化宣传平台建设,开设文化旅游网站、手机旅游信息服务、旅游电视频道或栏目等。联合打造桂西北旅游精品线路,基本形成了桂北、红水河、中越边境3条旅游带,以此为依托形成了广西少数民族风情游、世界长寿之乡休闲养生游、中越边境揽胜游3条精品旅游线路。
三、关于推进桂西北民族地区扶贫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探索和推进文化扶贫工作。2017年牵头制订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发布了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在传统工艺振兴工作中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就业增收。支持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机构,先后在新疆哈密、湖南湘西、贵州雷山、青海果洛等地区设立了11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帮助培育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培养传统工艺队伍、带动就业增收,助力精准扶贫。2015年起,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传统工艺为重点,共同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利用高校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重点支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非遗手工艺传承人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截至2018年6月底,研培班已举办455期,研培计划总的覆盖人数达到5.8万人次。2018年6月,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0个“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其中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等贫困州(县),支持设立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带动当地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巴马瑶族自治县是文化和旅游部定点帮扶的地区。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力推进桂西北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将桂西北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和扶贫工作纳入《广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靖西市、凌云县、大新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金秀瑶族自治县等桂西北贫困县列为全区重点推进的20个旅游扶贫县。按照资源和发展条件,推动桂西北片区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家一艺”。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屯,形成一批乡村旅游聚集区,或旅游带整村推进,确保帮扶一批,脱贫一批。加强对桂西北重点片区贫困村旅游规划扶贫的指导,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发动区内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为贫困村编制旅游发展规划,通过旅游带动贫困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关于深入挖掘研究桂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促进乡村振兴
非遗涵盖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多个门类,涉及我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乡村振兴的有机组成部分、生动内涵和重要资源,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和丰厚滋养。从2005年起,广西每年倾斜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扶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72个村屯。从2012年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57个村屯也纳入了专项扶持范围。近年来,对上述两个县专项扶持资金达到每县3000万元以上,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屯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水平,为毛南族、仫佬族非遗的传承保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9年起,广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程,先后扶持100多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实施特色民居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项目。在国家民委公布的两批1057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单中,广西有97个村寨列入名单,入选数量位于全国第2位。这些村寨主要集中在包括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在内的桂西北民族地区,已经成为当地民族特色旅游的新亮点和旅游发展的新增长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挖掘非遗蕴含的有益价值,推动非遗保护利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656
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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