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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558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8-13-2018-33251
号:
文旅非遗函〔2018〕749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18-08-31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5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文旅非遗函〔2018〕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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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雄安新区建立文房四宝等非遗文化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雄安新区建设是国家千年大计。自国家设立雄安新区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党组高度重视雄安新区的文化工作,要求围绕雄安新区文化建设认真开展相关专题研究,深入研究谋划雄安新区文化发展路径。 

  雄安新区共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58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级15项;已公布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47人,其中国家级3人,省级传承人12人。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与河北省文化厅对雄安新区非遗保护进行多次专题研究,努力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好雄安新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保护历史传统与文化根脉,增进当地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持续感。 

  一、关于加强顶层谋划,做好雄安新区非遗普查,全面摸清底数 

  我们支持河北省文化厅组织对雄安新区的非遗资源进行深入普查,支持引入专业团队,将非遗资源按照类别进行梳理,把普遍性梳理与重点性梳理相结合,将存在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非遗纳入普查范畴,例如饮食、民俗等。做到底数清,摸清雄安新区非遗资源总量、分布情况、存续状况;传承清,调查清楚每个非遗项目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传承谱系。目前,已初步普查雄安新区非遗项目共计203项。河北省文化厅正在与新华网、非遗保护专家及相关市县对雄安新区非遗普查成果进行仔细梳理,争取早日完成雄安新区非遗普查成果汇编。在普查和梳理的基础上,我们将与河北省一起,坚持高点定位,研究制订雄安新区非遗保护规划,推动将雄安新区非遗保护规划纳入雄安新区建设有关规划。 

  二、关于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区 

  在雄安新区非遗保护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中,我们将注重维护和修复雄安新区的文化生态,维持和保留特色村庄的传统风貌,保留乡村文化记忆,为非遗留存传承发展环境和空间,努力实现传统风貌与智慧新城良好融合。学习深圳特区、浦东新区的非遗保护传承经验,关注外来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非遗保护传承之间的关系,将满足外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纳入保护规划。对雄安新区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工作理念,制定落实行之有效的分门类保护措施,促进形成富有活力的非遗实践,努力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区。 

  三、关于建设“文房四宝”等非遗博物馆 

  非遗展示传习利用场所是保存保护和传承非遗的重要场所,承担着宣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非遗保护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重要职能。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已经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十三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3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地方申报,组织遴选的基础上,选择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有针对性地建设非遗保护与利用设施,探索非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模式,推动非遗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目前共有219个非遗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12.7亿元,支持175个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支持河北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在雄安新区建设“文房四宝”博物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支持发挥雄安新区已有非遗展示传习场所的重要作用,使雄安新区非遗展示传习场所成为人们了解、认识和欣赏雄安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010-59881656 

    

                                   文化和旅游部 

  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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