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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38号(文化宣传类2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8-13-2018-33244
号:
文旅非遗函〔2018〕711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18-08-14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38号(文化宣传类2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文旅非遗函〔2018〕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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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口述档案建设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口述档案建设,对于有效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同你们关于加强口述档案建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以口述片、项目实践片、传承教学片等形式,记录保存一批代表性传承人所承载的独到技艺、文化记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档案的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培养口述史专业工作者 

  口述史作为史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近年来得到了较快发展,许多历史学研究者通过口述史方式搜集整理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第一手资料。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天津大学中国传承人口述史研究所、温州大学口述史研究所等机构开展了口述史理论研究与学术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口述史成果,口述史学的学术理论、方法体系逐渐完善。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的推进,口述史的实践活动更加活跃,在已支持的942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中,开展口述片的记录拍摄是主要内容之一,我们要求有专业团队,配备学术专员,共同参与记录工作,已经培养了一大批非遗口述专业人才。 

  下一步,在记录工程实施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口述专业团队建设,培养和进一步发挥学术专员在非遗记录工作中的作用,并将口述史有关理论和方法运用到记录工作当中。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鼓励和支持高校设立口述史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记录工作。 

  二、关于建立口述史档案数据库 

  2005年至2009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记录了全国87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件,普查文字记录量达20亿字,录音记录23万小时,拍摄图片477万张,汇编普查资料14万册。普查工作完成后,各地按照《艺术档案管理办法》,对有关普查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2013年起,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8亿元,支持对942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抢救性记录工作开展之初,我们就非常重视口述史记录的标准规范,制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并不断完善形成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各实施单位根据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做好了口述史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有关工作程序、标准和建档规范,和地方一同研究建立包括口述史档案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更好的实现非遗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非遗档案资料的利用和传播。 

  三、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网络库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提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组织开展更加全面、系统、学术的记录。科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要遵循学术、专业、规范、连续、致用的基本要求。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对已有记录成果的梳理和遴选工作,充分发动各保护单位、专业单位及有关个人,梳理已有记录成果,并加以统计汇总,形成记录成果目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成果档案 

  下一步,我们将对参与非遗记录成果梳理和遴选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确保记录成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作宣传力度,指导各地充分依靠社会各方力量,扩展非遗记录成果档案统计、收集渠道,完善非遗相关资料的收集。 

  感谢你们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010-59882539 

 

  文化和旅游部 

  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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