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业发展
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
号:
357A09-14-2024-0062
号:
办产业发〔2024〕56号
发布机构:
产业发展司
发布日期:
2024-04-25
类:
产业发展 ;  通知
词:
2024年 全国 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办产业发〔2024〕56号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积极培育文娱旅游等新消费增长点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以下简称“促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思路 

  本着“地方为主、企业自愿,广泛动员、互利共赢”的原则,围绕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广泛组织动员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联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重点企业、媒体平台,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消费促进和文明建设,贯穿全年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促消费活动,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能,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扩大,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综合效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活动范围 

  活动涵盖演出(含剧场演出、旅游演艺、音乐节、演唱会等)、展览、休闲娱乐、非遗体验、艺术普及、研学旅游、数字文化、游戏游艺、主题公园、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节庆展会、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体育赛事、运动健身、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文体用品及其他文化和旅游相关门类。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2025年2月 

  (四)活动主题 

  文旅惠民乐民 共享美好生活 

  (五)活动形式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地方,分别在五一劳动节、暑期、国庆节、春节之前,举办专题主场活动,其他地方、支持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及工作安排,同期举办分会场活动,共同推出若干特色文旅活动、新型消费场景及惠民措施。各地、支持单位可结合其余节假日及周末等,举办小型化、主题性、特色类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及参与活动的其他地级市(包含副省级城市直辖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 

  (三)参与单位: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四)支持单位:中国银联、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中旅旅行、保利票务、大麦、携程、飞猪、新华网、抖音、高德、易捷加油重点企业、平台机构。 

  三、工作安排 

  (一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以落实“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重点,举办全国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会同中国银联发布2024年“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指导合作银行、支持企业、支持平台等发布全年及五一文化和旅游惠民措施、优质产品。各地与中国银联、支持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在丰富消费惠民措施、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提高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消费便捷程度、促进区域消费联动、优化入境支付环境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推出更多惠民乐民措施。 

  (二)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为重点,举办全国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支持有关机构发布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路书推出“跟着演出去旅行”“寻味美食去旅行”“避暑消夏好去处”线上旅游专区及惠民措施等。各地要结合暑期特点,丰富演出、戏剧节、音乐节、演唱会、展会和消夏避暑、水上运动、美食露营、主题市集等产品供给,引导有条件的文博场所、旅游景区等延长开放时间,创新夜间消费业态场景,加大消费惠民力度。 

  (三)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月。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欢度国庆佳节、畅游锦绣山河为主题,举办全国国庆文化和旅游消费月。支持有关机构围绕主题推出线上旅游专区及惠民措施等。创新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景,发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典型案例。各地要围绕壮美山河、历史文化、红色旅游、大国重器、时代风采等举办特色文旅活动,丰富“音乐+旅游”、“赛事+旅游”、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推出针对性惠民措施。 

  (四)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以欢喜过年、冰雪经济、避寒旅游为重点,举办2025年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会同相关单位发布“跟着赛事去旅行”典型案例。支持有关机构推出冰雪、避寒主题线上旅游专区及惠民措施等。各地要根据冬季和春节特点,围绕冰雪、避寒、亲子、研学、年俗热点,丰富赏冰灯、泡温泉、看演出、逛市集、赏非遗、品美食等热门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惠民措施覆盖面,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五)专题消费促进活动。各地结合端午节、中秋节、元旦等其他节假日周末,举办专题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引导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根据自身类型特点联合举办国风国潮、艺术时尚、演出展览、美食消夏等主题特色消费促进活动。各地要在消费联动及产业协作方面广泛开展合作,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消费促进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做好活动筹办工作;加强与支持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活动安全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要发挥市政府的建设主体作用,落实政策资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策划活动方案,提升产品供给水平,出台实施消费惠民措施,抓好各项措施活动落地见效。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要着力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夜间经济品质。支持单位要贴近群众需求,用好各类资源,推出系列消费惠民措施,提供群众更加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做好宣传推广和成效总结。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中央媒体、新媒体平台,把握预热推介、跟踪报道、成果发布等重点环节,对促进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推广。各地要主动用好中央、地方媒体资源,积极对接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供丰富信息服务。支持单位要依托自身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汇总成效总结经验做法。 

  请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本地2024年全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并分别4月、6月、9月、12月中旬梳理汇总本省(区、市)范围近期拟举办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清单连同上一阶段活动举办情况成效,报送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产业融合处 谢军 

  电  话:010-59881810 

  邮  箱:cysrhc@126.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43日  


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