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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
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名单的公示
号:
357A09-14-2022-0001
号:
发布机构:
产业发展司
发布日期:
2022-03-01
类:
产业发展 ;  其他
词:
文化产业 旅游产业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
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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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领域督查激励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地、州、盟,含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简称地市)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拟激励地市名单(以行政区划为序),现予以公示如下: 

  北京市   朝阳区 

  江苏省   南京市 

  浙江省   宁波市 

  江西省   景德镇市 

  山东省   青岛市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   长沙市 

  广东省   深圳市 

  重庆市   渝中区 

  四川省   成都市 

  公示期自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地市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真010-59881407 

  电子邮箱:chanyesi@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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