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奖励2007—2008年度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C01-14-2009-33405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09-01-08
- 分类:
- 产业发展 ;
- 主题词:
办产函〔2008〕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直属单位:
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努力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逐步改变文化贸易逆差的局面,根据文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申报2007-2008年度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广泛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媒体进行公示,文化部决定对以下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演出、展览类)给予奖励:
产品和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人民币) |
舞剧《大梦敦煌》 (兰州歌舞剧院) |
15万 |
杂技芭蕾《天鹅湖》 (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 |
15万 |
大型原创民族舞剧《一把酸枣》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华晋舞蹈团) |
15万 |
大型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 (云南映象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万 |
功夫舞台剧《少林雄风》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
10万 |
大型功夫舞台剧《功夫传奇》 (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
10万 |
大型原创舞剧《野斑马》 (上海市演艺总公司) |
10万 |
大型冰上杂技主题晚会《北极光》 (黑龙江省杂技团冰上杂技舞蹈团) |
10万 |
昆剧《1699·桃花扇》 (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剧院) |
10万 |
大型民间歌舞《茉莉飘香的地方》 (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歌剧舞剧院) |
10万 |
大型杂技主题晚会《海盗》 (武汉杂技团) |
10万 |
“东方彩灯” (自贡灯贸有限公司) |
10万 |
大型杂技舞台剧《龙狮》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
5万 |
大型情境杂技《SPLENDID·一品一三绝》 (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 |
5万 |
大型舞台剧《中国印象》 (杭州金海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万 |
大型杂技主题晚会《依依山水情》 (遵义市杂技团) |
5万 |
歌仔戏 (厦门市歌仔戏剧团) |
5万 |
新编京剧《王子复仇记》 (上海京剧院) |
5万 |
《女儿风流》(花之乐舞《茉莉花》) (辽宁歌舞团) |
5万 |
大型杂技主题晚会《梦之旅》 (南京市杂技团) |
5万 |
昆曲《牡丹亭》 (江苏省苏州昆剧院) |
5万 |
大型歌舞诗剧《和平颂》 (杭州歌舞剧院) |
5万 |
武术表演 (河南少林寺塔沟武术学校) |
5万 |
彩灯艺术工程 (自贡市海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万 |
黑龙江冰雕 (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
5万 |
请获得奖励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单位要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作生产、设计制作更多更好适应国际文化市场需要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国际水准的优秀出口演艺产品和展览项目,为促进同世界各国人民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做出新贡献!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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