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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号:
357C01-14-2014-33366
号:
文产发〔2014〕50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4-12-26
类:
产业发展 ;  决议决定
词: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文产发〔201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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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精神指引下,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一大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的骨干文化企业,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的若干意见》,加快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提高我国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根据《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的发展重点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按照《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文化部决定命名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71家企业为第六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坚持内容优先、特色突出、品牌引领、创新发展,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附件: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文化部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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