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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决定
号:
357C01-14-2012-33358
号:
文产发〔2012〕29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2-08-24
类:
产业发展 ;  决议决定
词:
文化 产业 园区 决定

文化部关于命名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文产发〔201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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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近年来,在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的精神指引下,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培育扶持、发展壮大了一批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了集聚效应和孵化功能,为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确引导我国文化产业园区由规模式增长转变到内涵式提高,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有效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按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文化部决定命名湖南省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和四川省成都青羊绿舟文化产业园区为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决定命名福建省闽台文化产业园、山东省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星海湖文化产业园区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和成都青羊绿舟文化产业园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把文化产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充分发挥了园区在品牌打造、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以主导产业为龙头,带动关联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消费市场逐步成熟,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为推动文化产业加快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全国文化产业领域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福建省闽台文化产业园、山东省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星海湖文化产业园区在促进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试验,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成长性。 
  希望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学习借鉴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引导和管理,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的示范作用与集聚效应,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希望此次获得命名的园区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园区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不断增强创造力和竞争力,扩大园区的社会影响力,生产和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文 化 部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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