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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标题:
- 文化部关于命名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C01-14-2007-33322
- 文号:
- 文产发〔2007〕24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07-06-25
- 分类:
- 产业发展 ; 通知
- 主题词:
- 国家级 文化 产业 示范园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国家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积极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培养市场主体,增强微观活力,文化部曾于2004年和2006年先后两批命名了78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发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表率、窗口和辐射作用,有力地带动了我国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已经由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催生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努力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繁荣社会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扭转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文化部决定命名西安曲江新区和华侨城集团公司为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希望西安曲江新区和华侨城集团公司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牢牢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改革,大胆创新,进一步提高园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水平,发挥园区集聚与整合文化产业资源的优势,不断增强园区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注意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合本地情况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学习借鉴西安曲江新区和华侨城集团公司的经验,精心培育市场主体,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园区,不断提高本地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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