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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标题:
- 文化部关于命名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C01-14-2006-33321
- 文号:
- 文产函〔2006〕2371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06-12-07
- 分类:
- 产业发展 ; 通知
- 主题词:
- 文化 产业 研究中心 命名
文产函〔2006〕2371号
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云南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向纵深发展,根据当前文化产业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需要,文化部决定命名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云南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的文化产业研究机构为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文化产业基础理论和相关课题研究,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培养各类文化产业专门人才,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搞好政策咨询与信息服务,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团体和文化产业实体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拓宽文化产业理论研究视野;承担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交给的文化产业课题研究任务。
希望各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在文化部和所在高校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内部建设,不断增强理论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水平,努力造就一批有较高理论造诣、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学术带头人,真正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面向社会,搞好服务,充分发挥国家文化产业理论研究、人才培训、政策咨询、学术交流中心的作用,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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