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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国家旅游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
号:
357C01-09-2014-19214
号:
发布机构:
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4-04-18
类:
预算决算 ;  其他
词:

国家旅游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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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旅游局主要职能  
(一) 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旅游工作。  
(二) 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我国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三) 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 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 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制定出国旅游和边境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批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旅游机构,审查外商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依法审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承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六)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大陆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依法审批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的旅游机构,审查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市场准入资格。  
(七) 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  
(八)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国家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国家旅游局机关、19个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简称驻外机构)预算,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研究院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及中国旅游协会预算(社会团体,按规定只有财政性资金列入部门预算)。
三、 国家旅游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四、 国家旅游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4年收支总预算34,492.29万元,比2013年增加2,468.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驻外机构宣传、文明旅游、旅游市场监管等根据国家重点战略开展的工作经费增加;二是离退休经费、行政经费的定员定额标准提高;三是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开支住房改革经费的职工人数增加;四是按照规定将预计动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列入预算。  
(二) 关于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34,492.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768.1万元,占22.52%;财政拨款收入22,979.2万元,占66.62%;事业收入2,209.18万元,占6.4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万元,占0.07%;其他收入1,510.81万元,占4.38%。  
(三) 关于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34,49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3.37万元,占37.91%;项目支出21,255.62万元,占61.6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万元,占0.03%;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150万元,占0.44%。  
(四) 关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1. 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外交(类)支出占1.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6.0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占89.9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占2.17%。  
2. 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2,979.2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846.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0万元,与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持平。  
(2) 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2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根据外汇汇率变化情况调减预算。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4年未安排财政拨款,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5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2013年按规定拨付了中国旅游报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55万元,2014年暂未安排。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40.82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9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离退休经费的定员定额标准提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4.28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8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离退休经费的定员定额标准提高。  
(6)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4年未安排财政拨款,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5.9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2013年按规定拨付了困难企业北戴河金山宾馆的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2014年暂未安排。  
(7)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81.88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47.2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行政经费的定员定额标准提高。  
(8)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72.47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431.77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增加智能会议系统等项目经费。  
(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70.8万元,与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基本持平。  
(10)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284.84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532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文明旅游、旅游市场监管等根据国家重点战略开展的工作经费增加。  
(1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63.11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00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增加空调系统改造等项目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0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0万元,增加8.33%。主要原因:2014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增加,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万元,与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持平。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0万元,比2013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50万元,增长35.71%。主要原因:一是2013年部分支出按财政部要求通过动用售房收入余额安排,2014年可用售房收入余额减少,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二是按照国家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  
(五) 国家旅游局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旅游发展基金是我国为促进旅游业发展,从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旅客缴纳的机场管理建设费中提取的中央级政府性基金。按照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根据旅游工作需要和基金收入情况安排支出。  
2014年旅游发展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000万元,比2013年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3 年安排一次性项目“中俄旅游年”预算3,000万元,2014年无此事项;二是配合“美丽中国”建设加强入境旅游市场开发,相应增加驻外机构宣传工作经费1,000万元。本年旅游发展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9,0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用于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其中:19个驻外机构宣传费6,500万元,境外旅游宣传推广4,860万元,境内旅游宣传推广4,790万元,境外旅行商记者团接待890万元,旅游宣传品制作1,960万元。  
(六) 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99.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6.14万元,公务接待费260.26万元。  
2014年预算数与2013年预算执行数持平,比2013 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3 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比2013 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指国家旅游局以我国政府或国家旅游局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八) 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指国家旅游局以我国政府或国家旅游局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馈赠等支出。  
(九)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国家旅游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国家旅游局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二)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国家旅游局机关和驻外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三)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国家旅游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指为国家旅游局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五)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国家旅游局用于及旅游规划编制、教育培训、行业监管、政策法规和课题研究等旅游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六)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国家旅游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宣传促销(项):指旅游发展基金安排用于旅游宣传推广方面的经费支出。  
(十八)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九)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二十)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十一)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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