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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赛里木湖景区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克拉玛干·三五九旅文化旅游区
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号:
357A10-15-2021-0001
号:
发布机构:
资源开发司
发布日期:
2021-04-15
类:
资源开发 ;  其他
词:
景区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赛里木湖景区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克拉玛干·三五九旅文化旅游区
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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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景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市塔克拉玛干·三五九旅文化旅游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ziyuanchu@mct.gov.cn;传真:010-59882583。

    

    

  文化和旅游部       

  202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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