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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957号(文化宣传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8-07-2021-0001
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1-09-02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提案答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957号(文化宣传类2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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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非常重要。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加大了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力度,大力促进非遗保护和相关法律体系衔接,努力提高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一、关于加强普法宣传和表彰奖励,营造重视非遗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第四十四条指出“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坚持来源披露原则,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以适当方式说明信息来源。鼓励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者应尽可能取得保存者、提供者、持有者或者相关保护部门的知情同意,并以适当方式与其分享使用利益”。2019年6月17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其中明确指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传统工艺相关资源的挖掘整理,支持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保护办法”。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
  每年“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广泛普法宣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贵州、云南等具有丰富非遗资源的地区将版权宣传与非遗保护传承、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相结合,普及知识,宣传典型,优化环境,营造氛围,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关于加强对公知公用素材整理,推进非遗行业自律
  文化和旅游部支持清华大学、凯里学院、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参与院校,对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纹样开展搜集整理等保护工作,其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组织团队赴哈密调研哈密维吾尔族刺绣图案,重新整理编著《哈密维吾尔族刺绣传统图案图谱》,内蒙古农业大学建立内蒙古地区民族工艺数据库,对蒙古族传统纹样、传统技艺流程等进行了系统的知识梳理。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培训学员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新疆哈密、湖南湘西等地设立15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帮助当地手工艺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三、优化非遗作品著作权登记服务
  自1994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登记机构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提升著作权登记的便民性,有些地区还设立基层版权服务站。据统计,2020年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超过了330万件。其中,以刺绣、蜡染等为代表的非遗作品登记增长较快,反映出我国非遗保护和传承、传承和发展的巨大潜力。
  四、加强司法指引和行政执法保护
  各地积极推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如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新华村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调解工作室”,对包括非遗知识产权在内的法律纠纷进行调解,有力推动了当地非遗保护传承。
  针对专利权与著作权保护交叉竞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起开展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专题调研,提出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应遵循的原则及审理思路。各地法院妥善审理涉及非遗传承创新案件,如江苏法院在涉及“苏绣”《华清浴妃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既强调刺绣艺人应尊重他人对底稿享有的著作权,又明确刺绣艺人在刺绣过程中创造性劳动成果可获得著作权保护,有效平衡非遗传承与知识产权权利保护关系。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截至2021年5月21日批复认定76件驰名商标并由立案机关扩大保护,如“建阳建盏”商标涉及保护“建窑建盏烧制技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玉泉”酒、“正山小种”茶、“南溪豆腐干”、“庐山云雾茶”等商标涉及保护相关非遗代表性项目。2020年4月,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全面规定非遗传承创新中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问题并提供清晰明确政策指引。2021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深化与公安机关协作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震慑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力度,有效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形成以版权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模式,构建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主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积极研究制定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共同提高非遗传承人群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9月2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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