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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202号(文化宣传类1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9-07-2021-0001
号:
发布机构:
产业发展司
发布日期:
2021-08-26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提案答复 文旅复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202号(文化宣传类1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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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文旅复苏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产生了巨大冲击,促进疫后的恢复振兴,需要多方发力、多措并举。你们提出的参照江苏经验推动产业复苏的建议,具有较强参考价值。文化和旅游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复苏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加大新景区新产品研发力度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和“旅游+”“+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着力培育自驾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海洋旅游、低空旅游、亲子游、研学游、乡村旅游等新业态领域优秀品牌,联合发展改革委推出乡村旅游学习体验线路300条,推出了乡村旅游重点村、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等系列产品。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以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等为依托,打造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生态、海洋、冰雪、城市文化休闲等特色旅游目的地,支持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疫后复苏创造条件。
  二、关于打造提升红色旅游项目
  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推进保护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是培育旅游业新增长点的重要力量。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化和旅游部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推动发展红色旅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宣讲活动,推出了“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联合广电总局遴选出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红色旅游主题)优秀作品,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红色旅游产品。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以“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中的景区点为主体,以区域内其他红色景区点为补充,串点成线组成若干具有乡土特色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提升红色旅游的影响力。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突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进红色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提升红色旅游项目,完善红色旅游产品体系,创新红色旅游展陈方式,开展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活力和水平。
  三、关于加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牵头制定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建立重点项目日常调度机制。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将提供500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配合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同推进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协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推动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推出国家文化公园统一形象标志,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总体官方网站,突出活化传承和合理利用,适时启动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系统推进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重点工程。
  四、关于推动长江流域及丝绸之路区域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协同联动,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2021年5月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持续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长江、西北丝绸之路等文化产业带建设。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支持各地充分发掘长江沿线不同文化特色和资源,发挥长江交通、经济、文化纽带作用,促进文化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上中下游协同合作,构建沿江文化产业梯度布局体系;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持续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提升长三角地区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建设杭黄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打造一批高品质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同时,积极推动西北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布局和区域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文化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体现中华文化标识的国家级旅游线路,开展丝绸之路旅游推广。
  五、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业态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同时,积极组织实施《龙凤呈祥》《舞上春》等演播示范项目,促进演艺产品线上消费,培育演播消费习惯,完善演播的艺术表达,探索演播产业商业模式和运行规律。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推动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促进文艺院团、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培育线上演播示范项目和品牌,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同时,积极推动夜间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发展,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认定工作,推出一批自驾游精品线路、冬奥主题冰雪旅游线路,推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
  六、关于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等建设
  2007年以来,我部通过命名、创建等方式,重点扶持建设了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这些园区总体发展态势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评选出第一批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确定了第一批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引导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坚持正确导向、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有序推动旅游景区提质扩容,认定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以景区、度假区、城市等为依托,打造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
  七、关于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培育、监管力度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不断推进政策法规制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体制。目前,已开展《导游服务规范》等修订工作,正持续推进《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立法工作,研究起草《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信用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8月26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010-5988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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