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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46号(文化宣传类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10-07-2020-33181
号:
文旅资源函〔2020〕357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9-29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46号(文化宣传类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9日

文旅资源函〔2020〕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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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文化创意的扶持政策,为偏远地区文化旅游助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旅游与文化创意的有机结合,可以促进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文化价值推动旅游业态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文化和旅游部积极贯彻落实文旅融合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引导,创新模式,着力推动偏远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 

  一、着力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强调要“加快乡村旅游与农业、教育、科技、体育、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文物保护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要符合当地实际,强化乡土风情、乡居风貌和文化传承”“依托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推动传统工艺品的生产、设计等和发展乡村旅游有机结合。鼓励乡村与专业艺术院团合作,打造特色鲜明、体现地方人文的文化旅游精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着力丰富乡村旅游的人文内涵,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发展。据初步统计,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编制了2000多个乡村旅游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 

  二、着力打造优质品牌,推动示范引领 

  针对乡村旅游领域缺乏响亮品牌和优质产品的情况,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将“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开发合理”“乡村文化传承保护、转化发展较好”作为遴选标准,示范引领各地深入挖掘乡村文化的价值内涵和符号元素,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2019年公布的第一批3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中,包括了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长坝镇花桥村、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花茂村、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真巴村等类型多样、具有独特风格、文化创意产业成熟、品质较高的重点村。在2020年开展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名单遴选过程中,适度向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680个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已于9月初正式公布,一批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文化创意产品成熟、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乡村得以入选。 

  三、着力丰富工作载体,支持文创开发 

  连续三年开展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共认定100家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这批示范基地近年来成为引领地方乡村旅游发展和创新创业的领头羊。组织国家图书馆、中国美术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恭王府博物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6家单位支持“三区三州”6个旅游景区,开展“创意进景区”工作,促进提升景区创意设计水平、丰富文化内涵,促进形成具有景区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扩宽景区收入来源。以重点村为试点开展“创意下乡”工作,引导和整合设计企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新媒体平台等社会力量发挥优势,对乡村手工艺、民居、餐饮等特色资源深入挖掘、提炼,以培训、研习互动等多种方式丰富创意产品体系,探索以文化创意提升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路径。 

  四、着力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在全国遴选了122个案例,出版《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宣传推广了贵州省黔东南州西江千户苗寨、陕西省汉中市青木川古镇等一批旅游发展和文化创意深度结合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偏远地区旅游扶贫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把握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旅游消费潜力逐渐释放的有利形势,征集了包括偏远地区文化体验游、非遗研学游在内的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通过中国旅游报、学习强国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集中宣传推广。按照中央宣传部统一部署,配合中央媒体集中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报道,推出一批挖掘文化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助力偏远地区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 

  五、着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连续6年共举办36期乡村旅游村干部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乡村旅游和脱贫攻坚村8000名村干部和带头人。在各类培训课程中设置文创产品助力旅游发展等内容的课程。2019年起启动实施高质量产业人才培养扶持项目,全年共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相关研究项目6项,支持并跟踪指导地方举办特色培训9期,组织实施专项培训12期,培训学员2000余名,其中向西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予以培训名额倾斜。支持举办内蒙古阿尔山旅游创新实验班及旅游干部业务骨干培训、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扶贫工作培训班、青海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培训班等,加强对偏远地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创业的引导。2020年面对疫情影响,指导开设“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就文创+乡旅等内容进行网络授课和互动答疑,截至目前已开展31期课程,累计学习超过42万人次。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深入挖掘偏远地区地域特色文化,加大文化创意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一是推进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在偏远地区乡村旅游开发中,充分利用乡村良好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更加注重挖掘梳理文化资源,展现并凸显当地特有的文化品质和精神内涵,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创意产品丰富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提升当地乡村旅游的品质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推进创意进景区”“创意下乡”工作。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创意进景区”和“创意下乡”行动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和路径,着力推进文化创意向旅游景区、乡村地区拓展。支持创意设计机构和人才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和产品体系。引导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文化艺术机构、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三是推进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及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创意人才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各类人才扶持计划支持范围。继续组织实施相关培训项目,为新疆、青海、西藏等偏远地区和定点贫困县举办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培训班,为提升文化创意助力偏远地区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29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010-5988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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