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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310号(文化宣传类2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9-07-2020-33177
号:
文旅产业函〔2020〕322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9-24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310号(文化宣传类27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文旅产业函〔2020〕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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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引导,以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培育文化龙头企业,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一是设立文化产业培育基金。财政部、中央宣传部于2011年发起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为41亿元,存续期为10年,是中央层面首只也是唯一一只专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府投资基金。正在筹备设立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目标规模为500亿元,存续年限为15年。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将以母基金出资参股子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引导推动文化企业改制重组和并购,推动文化资源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二是支持文化科技创新和新业态发展。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文化产业支撑技术、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等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以应对疫情为契机,积极推动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各类线上平台和新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引导企业用好信息技术手段和信息化工具,加强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广电总局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与科技、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更高技术格式、更新应用场景、更美视听体验的5G高新视频新业态。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持续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建立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等10家银行建立部行合作机制,搭建企业与银行机构之间的对接渠道。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2020年以来,分两次新增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共1.5万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支持、专属信贷产品、贷款延期展期及费率优惠等一系列“定制”金融服务。

  四是支持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提出“做优做强做大一批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文化和旅游部积极组织实施相关品牌培育工作,支持文化企业打造特色品牌,开展品牌培育、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支持文化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特别是通过建立健全政府间产业合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拓展国际合作渠道等方式,推动产业务实合作。

  二、关于“做活民间文化主体,促进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鼓励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文化和旅游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文化产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做强做优做大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打造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鼓励支持文化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实现社会资本、金融工具和文化资源有效对接。

  二是支持传统文化项目和鼓励线上经营。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高新科技在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推进传统文化行业在内容创作、传播方式和表现手段等方面创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传统文化行业发展活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动企业上云用云,推动云服务商与数字文创等企业加强供需对接,促进文化领域各类企业利用云计算加快数字化转型。

  三是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传统文化产业。文化和旅游部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以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广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为手段,积极拓宽社会资本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激发民间资本投入传统文化产业的热情。发展改革委鼓励和推动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发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专项债券,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多渠道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新、文化治理等,审核推送了一批文化领域申请专项债项目,重点支持有良好经济收益预期的文化产业项目。

  四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1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明确将“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纳入支持范围。财政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相关科研工作,配合科技部等部门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科研活动进行支持,围绕文化科技融合等开展创新研究,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等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关项目并开展研发工作。

  三、关于“创新服务保障机制,培养和吸纳文化产业服务人才”

  一是促进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文化和旅游部与商务部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搭建一系列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对外文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同时,加快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起草工作,对支持文化产业国际合作作出规定。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知识产权局积极支持文化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护工作,联合贸促会共同推动成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在指导和帮助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应对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面向版权保护、产品溯源、存证取证、数据共享等重点领域,支持骨干企业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加强应用推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强化版权管理,加快区块链等技术在影视节目版权管理、内容审核、监测监管等方面的融合应用研究。

  三是提升对外文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文化和旅游部依托有关高校及研究机构,深入开展国际文化和旅游市场研究,指导发布《国际文化和旅游市场年度报告》《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年度报告》等,跟踪关注国际文化产业动态,为文化企业及相关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提供信息服务。

  四是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文化和旅游部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文化企业在吸纳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将吸纳就业作为重要指标列入相关项目遴选、政策扶持标准,鼓励文化领域创新创业,引导文化企业增加社会就业。截至2018年末,我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达2789.3万人,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产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推动将文化企业纳入稳岗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引导文化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充分释放文化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五是鼓励产学研融合。文化和旅游部结合推动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相关工作,充分调动高校院所、培训机构、文化企业、园区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结合主办各类文化产业培训班和支持地方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提升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培养一批熟悉文化产业政策,具备较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的文化产业人才。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优化产业公共服务、培养产业人才等为抓手,推动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2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010-5988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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