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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206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8-07-2020-33166
号:
文旅非遗函〔2020〕314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9-21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2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文旅非遗函〔2020〕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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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宣纸保护传承的建议》收悉,经商安徽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宣纸制作技艺2006年被国务院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不断加强对宣纸制作技艺保护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您建议中所提的工作,我们正在积极开展。
  一、关于提升宣纸国际影响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通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为优秀项目搭建传播平台,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盛会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带动宣纸相关企业走出去。持续建设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十三五”期间共设立文化中心13个,总数达到40个。通过“欢乐春节”“美丽中国”等品牌活动,向世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年来,“欢乐春节”活动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品牌体系日益完善,先后形成了包括四海同春、五洲同春等10个子品牌。塑造“美丽中国”形象,完善旅游推广体系,组织包括安徽省在内的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企业代表参加德国柏林旅游交易会、俄罗斯莫斯科国际旅游交易会、英国伦敦国际旅游交易会等五大重点国际旅游交易会,协助各海外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牵头组织参加新加坡旅游展、迪拜阿拉伯国际旅游展等大型旅游展会。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利用海外阵地加强对包括宣纸制作技艺在内的非遗宣传推广,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品牌活动中加入更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加大对宣纸等文化载体的宣传力度,提升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的效能。
  二、关于举办“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
  按照《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和《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清组发〔2019〕1号)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各类节庆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按程序从严审批。如确需举办“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建议可由安徽省级以下党政机关主办,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履行审批程序。活动不以省部级党政机关名义主办,活动名称不冠以“中国”等字样。同时要按照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办节,控制活动规模,进一步提升社会效益。
  文化和旅游部支持设立了故宫博物院驻安徽黄山市徽派传统工艺工作站,通过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举办“徽匠神韵——安徽徽州传统工艺故宫特展”,提高文房四宝的传承实践能力,提升社会可见度和影响力。同时,中国国家博物馆有大量文房四宝馆藏。其中,宣纸53件,砚台等相关文物千余件,毛笔百余件,墨十余件,大多是一级品,通过展示文房四宝,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支持故宫博物院和中国国家博物馆与宣城市加强全面合作,依托资源和平台开展以宣纸为代表的文房四宝文创产品研发和推广宣传;在经费、展期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安徽相关单位联合策划办展,充分展现以宣纸为代表的文房四宝,深入挖掘器物和工艺背后的人文和科技内涵。
  三、关于设立国家级宣纸技艺传承和保护基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助等。2006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非遗保护资金超过72亿元。其中,累计支持宣纸制作技艺保护经费613万元,用于宣纸制作技艺的纪录保存、传承、展示推广等工作。对于您提出的设立国家宣纸技艺传承和保护基金的建议,考虑到目前已有资金渠道对宣纸制作技艺的保护和传承给予支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控新设专项要求,为避免财政资金碎片化,不宜再新设专项资金。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研究进一步完善支持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做好宣纸制作技艺保护各项工作。
  四、关于支持创建国家级宣纸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和旅游部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以保护非遗为核心,对非遗及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2008年,原文化部以“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为目标,设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对包括宣纸制作技艺在内的徽文化的整体性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申报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措施。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以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共拨付经费9712万元,用于支持对保护实验区中包含宣纸制作技艺在内的非遗项目开展整体性保护工作。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协调安徽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办法》要求,对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予以关注和指导,加大对宣纸制作技艺的保护力度,并建议当地按照《办法》相关要求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21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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