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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64号(文化宣传类3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5-07-2020-33163
号:
文旅艺函〔2020〕319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9-21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64号(文化宣传类3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文旅艺函〔2020〕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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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美丽乡村倡导“一村一品”的提案》收悉。我部会同教育部、文物局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美丽乡村倡导“一村一品”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将乡村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方面作出规划和部署。2010年,原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明确“一村一品”建设要求。同时,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评选活动,截至目前,通过组织申报和评选,认定了九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并公布了名单。

  我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事业繁荣发展。2014年,我部与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传承文化,科学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意引领,跨界融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为基本原则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街区、特色村镇、园区基地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村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近年来,我部注重通过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来保护、利用乡村文化艺术资源。2018年,我部与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以农为本、多元发展;丰富内涵、品质发展;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强调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和乡俗风情,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上述工作开展以来,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艺术资源得到了保护、存续、利用和发展。正如您提出的,我们正努力“将中国文化的根系留下来”。下一步,我部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加强对乡村文化艺术资源的保护利用,促进乡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发展。

  二、关于艺术教育要坚守“实践第一”的底线

  在艺术教育工作中,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培养艺术专业人才、推动艺术教育事业繁荣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环节。教育部等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不断加强政策引领、创新工作举措,指导院校在艺术教育中强化实践教学。

  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对艺术院校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专业艺术教育要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卓越拔尖艺术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关于师资队伍建设问题,该文件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要求“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鼓励高校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一直以来,我部主办的“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以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通过选拔推出了众多艺术院校教师的优秀作品,他们的作品获奖或入选展览在其职称评定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相关艺术院校也通过这种方式引导教师不断提升理论和实践能力。

  针对本科教育,2018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艺术学类专业的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师队伍、教学条件等提出要求,更加突出实践教学。在美术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强调,美术学类专业教育是一种以实践为核心的教育,要求将实践教学贯穿整个专业培养环节全过程,实践(实习)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不少于400学时,其中实践课程不低于50%。通过上述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上手能力,提高创作水平,课程考核主要检验学生创作作品的质量。

  目前,在研究生教育层面,艺术类人才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专业型硕士,偏重于实践,美术专业硕士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较高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美术专门人才。另一类是学术型硕士,在艺术学门类中下设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和设计等学科,偏重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这种类型还有博士生教育,侧重培养高水平理论人才。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推动高校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艺术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艺术类专业人才分类培养,不断提高艺术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应尽快建设“中国艺术史博物馆”

  您在第4479号提案中提出该建议,我们进行了答复。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美术馆开展美术史研究,围绕美术史举办长期陈列、固定陈列展览,促进美术馆由“展览馆”向“博物馆”转变。一是积极推动美术文化机构开展美术史研究;二是推动美术馆围绕美术史举办线上、线下长期陈列、固定陈列。关于您提到的“专门建立艺术史博物馆”,该项工作涉及项目审批、机构设置、资金安排等事宜,须由发展改革、财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共同推进,其可行性和必要性也需由各部门进行进一步论证和评估。同时,新建文化场馆如需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须报国务院审批。目前,我部正积极推动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建设,将美术史固定、长期陈列作为重要考虑因素,贯穿场馆设计、空间划分等建设过程。上述两馆投入使用后,将从不同角度开设美术史相关的长期陈列展览,将实现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展现中华民族艺术史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2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010-5988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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