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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标题:
-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拟于9月举办
- 索引号:
- 357B36-02-2022-0049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中国旅游报社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主题词:
- 中国艺术节
2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以下简称“十三艺节”)拟于9月举办,将由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政府、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共同主办。
通知指出,十三艺节以“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坚持“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办节宗旨,秉承“创新、开放、精品、共享、融合”办节原则,聚焦文艺精品创作,展示艺术发展成果,促进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演出演播创新,力争实现“观百部大戏、赏千件展品、汇万众活力”。计划邀请100部(台)左右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参演,其中文华奖参评作品70部(台)左右,艺术节参演作品30部(台)左右;群星奖参评作品100个左右;全国特邀及公开征集的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1000件左右。
通知指出,十三艺节活动主要分为预热阶段、主体活动阶段、延伸阶段、持续阶段4个阶段,将举办开闭幕式等六大主体活动,带动京津冀三地开展品牌文化展演等7项联动活动、精品剧目线上演播等3项线上活动,整体活动持续至2022年底。
通知还指出,将成立十三艺节组委会,对艺术节各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宏观决策、检查监督和总结表彰;成立十三艺节执委会,统筹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审议筹备工作整体方案及专项工作方案,协调推进各项服务及保障工作按期落实。
相关链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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