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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标题:
- 新版《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印发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
- 索引号:
- 357A10-02-2021-0005
- 文号:
- 发布机构:
- 资源开发司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主题词:
- 旅游景区 疫情防控措施 指南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指南”)。新版指南提出,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
新版指南强调,要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新版指南强调,要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保持景区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各景区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游客中心、演艺场馆等重点场所和游船、交通车辆、索道、游乐等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新版指南对强化景区游览管理作出具体要求,景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景区内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对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落实“一米线”要求。(赵腾泽)
相关文件: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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