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就《“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 索引号:
- 357C01-02-2017-2663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7-05-12
- 分类:
- 政策解读 ;
- 主题词:
中国文化报记者李静报道:近日,文化部印发《“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群众文艺工作方面的首个五年规划,对繁荣群众文艺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群众文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发表以来,我国群众文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广大群众文艺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提高原创能力、聚焦现实题材、突出中国梦主题、关注和记录伟大时代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作品质量,不断提升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创作推出了大量特色鲜明、深接地气、传递正能量、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但是,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群众文艺工作还存在着创作生产机制有待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将“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繁荣群众文艺”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2017年2月,《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强调要“繁荣群众文艺,完善扶持机制,搭建展示平台”,并要求“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创作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文化部“十三五”规划,解决制约群众文艺繁荣发展的瓶颈问题,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会同有关部门,于2016年初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形成了《“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经文化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这是文化部出台的首个全面指导群众文艺工作的五年规划,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了繁荣群众文艺的政策保障。近年来,文化部虽然出台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修订了《群星奖评奖办法》,但我国群众文艺工作与公共文化领域的其他工作相比,仍然存在缺乏顶层设计和宏观政策指导等问题。《规划》的出台,弥补了宏观政策的短板,有助于完善群众文艺工作的制度设计,为繁荣群众文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是强化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规划》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群众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繁荣发展群众文艺纳入地方“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纳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总体安排,纳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部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治引领、把关;还明确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重点任务,为繁荣群众文艺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规划》要求将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群众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生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组织提供人民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文化服务和活动。《规划》聚焦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要求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基层群众为服务对象和表现主体,坚持重心下移,完善扶持机制,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问:《规划》的编制体现了哪些特点?《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为更好地适应“十三五”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群众文艺繁荣发展,《规划》的编制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紧跟时代发展,坚决贯彻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将党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部署化为具体政策和项目,体现在文件中。二是把握群众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加强相关制度保障和项目设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把握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群众文艺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体制机制瓶颈。四是注重基层实践,坚持从实践出发,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综合考虑群众文艺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设计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项目。
《规划》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按照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群众主体、鼓励社会参与、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基本形成群众创造活力迸发、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文艺活动蓬勃开展的群众文艺繁荣发展新格局。第二部分从推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完善群众文艺工作机制、培育和壮大群众文艺力量、加强群众文艺阵地建设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了繁荣群众文艺的20项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支持、加强资源整合、营造良好环境、强化责任落实五方面明确了繁荣群众文艺的保障措施。
问:《规划》在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是繁荣发展群众文艺的根本要求,《规划》在指导思想中首先予以明确和强调。《规划》将坚持正确导向作为第一条基本原则,要求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出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巩固社会主义群众文艺阵地,推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规划》在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中强调了加强阵地管理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将繁荣发展群众文艺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治引领、把关;各级文化馆(站)要牢固树立阵地意识,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群众文艺健康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群众文艺阵地规范管理;加强群众文艺内容管理,旗帜鲜明地表达党的文艺立场、文艺方针,做好重点选题和热点敏感问题创作的审核把关,开展严肃的群众文艺批评,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抵制庸俗低俗媚俗,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群众文艺生态环境。此外,《规划》在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的同时,坚决防止出现强迫命令、走过场、盲目追求“高大上”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
问:《规划》出台后,将在哪些方面发挥群众文艺工作优势,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答:今年3月1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保障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为繁荣发展群众文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保障法,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增加优质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包括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和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通过组织创作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激发群众文艺原创活力,加强对优秀文艺作品的传承创新,推出一批反映时代风貌和基层群众生活的、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同时,搭建交流展示平台,打造活动品牌,开展艺术普及,扶持引导群众自办活动,拓展群众文艺活动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程度,让公共文化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二,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群众文艺骨干培训计划、优秀群众文艺团队扶持计划、文化志愿者服务计划、全民艺术普及技能提升计划等,健全群众文艺人才队伍,加强群众文艺骨干力量建设和基层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发展壮大群众文艺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群众文艺人才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培育和壮大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
第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探索和运用新媒体,创新传播方式和手段,推动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广泛有效传播,充分展示群众文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
问:《规划》提出了哪些重要项目和活动?
答:《规划》列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提升、群众文艺示范性活动、群众文艺工作机制建设和群众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四个专栏共18个重点项目和活动。这些项目和活动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已经开展了多年的品牌项目,如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评奖、“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中国老年合唱节、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中国文化馆年会;第二类是近年启动的项目和活动,如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推广活动、“戏曲进乡村”活动、“百姓大舞台”网络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广场舞普及推广行动、群众文艺骨干培训计划、文化志愿者服务计划;第三类是提炼地方经验、设计推出的新项目,如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移植改编计划、网络群众文艺作品征集与传播计划、群众文艺创作采风计划、专业文艺机构帮扶计划、群众文艺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民艺术普及技能提升计划等。所有项目重点突出,工作基础扎实,便于各地实施和推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问:文化部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规划》的贯彻实施?
答:一是通过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和报道,及时组织专家解读,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督促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将各项任务和项目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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