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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翼岚会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增加演出经纪业务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757
号:
文市函〔2013〕1439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9-13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演出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翼岚会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增加演出经纪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3日

文市函〔2013〕1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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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137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翼岚会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增加内地与香港合资经营演出经纪业务。 
    请申请人到商务、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我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此复。

文 化 部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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