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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第十八届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的批复
号:
357C01-05-2013-48755
号:
文市函〔2013〕1264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3-08-01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词:
文化 艺术 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第十八届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文市函〔2013〕1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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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外请〔2013〕5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3年12月12日至16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第十八届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同意邀请来自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德国、英国、西班牙、法国、叙利亚、朝鲜、越南等国家和我国香港、澳门特区、台湾地区的艺术机构及艺术家参展。参展单位和展品确定后,请将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区的参展作品图录报我部备案,台湾地区参展单位名单和介绍、参展作品图录报我部审批。 
  请举办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安全顺利举办。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书面总结报送我部备案。 
  此复。

2013年7月31日 

抄送:广东省外办、公安厅、工商局、税务局,广东省海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美术家协会,广州艺时代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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