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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关于2022—2023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
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号:
357A05-10-2022-0001
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2-04-24
类:
文艺事业 ;  其他
词:
中国民族歌剧 传承发展工程

关于2022—2023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
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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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2023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的遴选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至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43       

  电子邮箱:ywz5988@163.com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2年4月24         


附件:
  • 2022—2023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公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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