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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
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号:
357A11-16-2021-0001
号:
发布机构:
市场管理司
发布日期:
2021-05-31
类:
市场管理 ;  通知
词:
金牌导游 验收 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
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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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是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实施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通知》(市场函〔2020〕16号),为做好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清结项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结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跟踪指导,组织培养对象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填写《项目结项验收表》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相关文件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www.mct.gov.cn)查看、下载。 

  三、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培养对象《项目结项验收表》及有关结项材料(含电子版)邮寄至项目执行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项目执行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结项材料。 

  四、项目执行办公室将对培养对象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须在2021年7月10日前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取消培养对象资格,收回项目经费。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 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验收要求.doc
    2020年“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验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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