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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号:
357A02-99-2020-28361
号: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司
发布日期:
2020-04-13
类:
其他 ;  报告
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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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现将2019年法治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要求,对21项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单管理。编订14类29项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以及行政审批通用文书,规范审批流程。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相关负面清单编制工作。 

  (二)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文化和旅游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信用体系,制定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流程,依法公布第一批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印发《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娱乐市场秩序。2019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检查536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99万余次。 

  (三)优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会同中宣部等制定《关于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的意见》,印发了《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提档升级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2325个县(市、区)出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494747个行政村(社区)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12984个贫困地区乡镇共配送约8万场以地方戏曲为主的演出。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开展厕所革命,2019年共建设旅游厕所2.23万座,开展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工作;一些地方推出旅游消费券、旅游卡、旅游年票等旅游惠民措施;积极推进智慧旅游,许多省市推出“一部手机游”服务。 

  二、关于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审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已形成草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规章修订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件规章废止。严格执行立法程序规定,规范部内立法工作程序,努力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印发《文化和旅游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清理等环节作了全面规范,并全力推动实施。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机构改革需要、不符合现行开放政策、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违法限制外资准入、没有上位法依据或者无继续施行必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49件。 

  三、关于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调整完善了“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和调研联系点,在《文化产业促进法》制定、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等过程中,依法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对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在线旅游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四、关于规范行政执法 

  (一)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指导地方做好相关改革工作。截至2019年底,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市、县改革逐步推进。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印发实施《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继续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中央与地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的线上办理,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努力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建立常态化“体检式”暗访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通报、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9年共组织暗访4轮,出动暗访组80组、暗访工作人员161人次。拓展网络信息监测等手段,有效提升对重点、热点问题的发现预警和分析研判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各级执法机构和人员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范围;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职责规定和岗位职责清单课题研究,为执法队伍执法职责划分制定规范,为各级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划定标准,为厘清管理边界设定依据。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适应新要求研究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办法。推广、应用在线培训考试系统,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有机结合,共组织执法培训20余次。打造师资巡讲、以案施训等培训品牌,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积极推动各地落实中央改革文件,加大执法保障力度,392个市(州、盟)、1741个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设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志。 

  五、关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保质完成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做到让代表和委员满意。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及时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考核。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修订印发《文化和旅游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4类45项公开事项。加强部政府门户网站、“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初步实现文化和旅游领域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信息数据联通共享,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通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媒体采访、发表文章等形式,介绍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政策、新动向,解疑释惑、凝聚共识。 

  (三)严格执行纠错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关于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我要投诉举报平台”、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全媒体呼叫中心,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的旅游纠纷综合处理机制,提升旅游纠纷处理的效率和效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修订印发《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依法办理信访案件,顺畅群众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七、关于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专门文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职责。加强全系统机关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举办“全国文化和旅游法治联络员”“部系统文化安全和法律事务联络员”等专题培训班,编印2019年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汇编。加大法治相关题材的作品创作力度,发挥文艺作品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播法治政府理念的作用。广泛组织针对文化和旅游消费者的法治教育和文明旅游教育,向社会宣传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以案明法”,引导消费者理性文明消费、依法维权。 

  总体来说,一年来,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立法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与不足。2020年,我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加强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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