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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19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号:
357A01-18-2018-22507
号:
办港澳台发〔2018〕87号
发布机构:
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8-10-23
类:
对港澳台交流合作 ;  通知
词: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19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办港澳台发〔2018〕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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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本部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对港澳务实有效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和现阶段工作重点,现征集2019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现就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加强港澳青少年文化培育 

  1.开展各类文化实习、实践、考察等活动。组织港澳青少年来内地进行有实质内容的同辈交流、研习考察、岗位实习,参与公益文化活动等。 

  2.开展各类文化交流、培训、体验等活动。面向港澳各大、中、小学校园和青年社团,举办主题鲜明的文化夏令营、工作坊、大师班等活动。 

  3.开展文化领域专业交流与合作。与港澳文化界青年专业人士和团体开展联合创作、展演、研讨,邀请港澳青年艺术团体来内地采风、交流等活动。 

  (二)促进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机构间深度合作 

  1.与港澳主要文化机构、平台在文化创意设计、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专业交流,推动内地与港澳在内容创作、制作与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长效务实合作。与港澳主要旅游机构合作,面向港澳游客打造一批有历史、地域、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文化旅游线路,将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融入旅游各环节,吸引港澳游客来内地进行文化旅游。 

  2.推动内地优秀文化内容,特别是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能够体现文化传承与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的项目,进入港澳主流文化场馆和知名艺术节平台。 

  3.邀请港澳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艺术团体来内地重要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平台和院线进行演出,鼓励内地与港澳优秀艺术团体携手共赴海外弘扬中华文化。 

  (三)深入港澳基层的文化和旅游交流 

  结合春节、元宵、中秋、国庆等节庆,深入港澳基层社区进行文化和旅游交流。赴基层社区开展文化和旅游推广,支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社团开展文化活动,向其提供所需文化内容,帮助其提升文化力量和水平。通过与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社团开展文化联欢、联谊等活动,增进和谐社会氛围,增强情感联系。 

  二、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材料齐全、方案及前期条件完备、预算真实合理、可操作性强。 

  (二)项目内容应丰富立体、形式多样,具有创新性,符合多个重点方向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效益。能通过新媒体等手段扩大项目影响力。 

  (三)符合以下主题目标及要求的项目将获特别关注: 

  1. 有助于港澳融入国家文化和旅游发展大局,特别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2. 围绕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主题。 

  3. 体现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三、申报方式 

  2019年度重点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路径: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www.mct.gov.cn)—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下称“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8113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于1130日前直接将申报项目在网上提交至文化和旅游部。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应于121日至15日之间通过申报系统完成对本地区申报项目初审并择优推荐项目提交文化和旅游部。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1023日  

    

  附件:

  1.2019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说明      

  2.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表

  3.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验收表

  4.2019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函(模版)

  5.项目共同举办方同意申报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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