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服务
题:
关于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号:
357A06-11-2021-0001
号:
发布机构:
公共服务司
发布日期:
2021-10-19
类:
公共服务 ;  其他
词: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关于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字体:[]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21〕53号),经各省推荐、集中评审和现场抽查,确定了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现对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10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881030 
  电子邮箱:ggshmc@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 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docx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