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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号:
357A01-13-2019-33280
号:
发布机构:
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9-08-28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公告
词: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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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规划处(邮编:10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ysghc@mc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927日。 

    

  附件: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98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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