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索引号:
- 357A01-13-2019-33280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9-08-28
- 分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公告
- 主题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规划处(邮编:10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ysghc@mc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
附件: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